▍ 调节目标车速
激活 ACC(或 LCC、NCA)后,根据以下方法可以调节目标车速。可调节的目标车速范围为 5 km/h ~ 130 km/h。
可调节目标车速范围如下表所示:
路段 | ACC | LCC | NCA |
城区道路 | 5 km/h ~ 80 km/h | 5 km/h ~ 80 km/h | 5 km/h ~ 130 km/h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 | 5 km/h ~ 130 km/h | 5 km/h ~ 130 km/h | 5 km/h ~ 130 km/h |
- 向上慢滚一次方向盘左滚轮,目标车速增加 5 km/h。
- 向下慢滚一次方向盘左滚轮,目标车速减少 5 km/h。
- 在道路限速 > 当前目标车速时向上快滚一次方向盘左滚轮,目标车速直接调节为道路限速。
- 在道路限速 < 当前目标车速时向下快滚一次方向盘左滚轮,目标车速直接调节为道路限速。
- 踩加速踏板至实时车速不高于 60 km/h 后,直接松开加速踏板,目标车速调节为加速后的实时车速。请参阅干预加速踏板。
- 踩加速踏板至实时车速 60 km/h 以上后,向上慢滚方向盘左滚轮并松开加速踏板,目标车速调节为加速后的实时车速。请参阅干预加速踏板。
组合仪表中会显示新设置的目标速度。车辆可能需要逐步调整到目标车速,具体耗时取决于调整的速度差值和实际交通情况。
- 道路限速大幅度变化时,组合仪表上可能显示驾驶员可以如何快速调节目标车速的提示。
- 尝试以 5 km/h 的差值调节目标车速时,若当前目标车速不是 5 的倍数,则目标车速会调节到最近的 5 的整数倍车速。
- 例如,假设当前目标车速为 63 km/h,则尝试向上以 5 km/h 的差值调节目标车速后,目标车速增加到 65 km/h;向下调节则目标车速减少为 60 km/h。
- 尝试直接将目标车速调节为道路限速时,若不满足直接调节为道路限速的条件,则该操作的作用等同于向相同方向以 5 km/h 的差值调节目标车速。
- ACC 可能无法基于路况和驾驶条件自动调节行驶速度。驾驶员应根据当地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实际道路状况来设置目标车速,并在情况变化时及时调节,始终确保安全驾驶。
- ACC 可能无法立即将车速降低到期望的数值。切勿过度依赖定速巡航来充分降低车速。
- 在干预加速踏板期间调节的目标车速不会立即生效,车辆的实时速度完全取决于干预加速踏板情况。驾驶员应确定当前速度是否合理并相应调整。
- 驾驶员应始终保持警惕,密切注意周围可能的各种危险情形,必要时及时人工干预或接管车辆(例如适当减速、制动、转向等),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上述操作会影响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可能会引发事故,甚至导致财产损毁、人身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