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用以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车外的视频、声音和图片,其不仅可以记录突发交通事件视频,作为后续处理事故的凭证;还可以记录行车过程中的风景,作为生活记录与娱乐功能介绍。
您可以在中控屏,点击状态栏图标,或点击“服务与应用 > 应用中心 > 行车记录仪”,打开行车记录仪应用。当行车记录仪关闭后,当前账户下行车记录仪将不再随车辆启动默认开启,但抓拍录像功能仍可使用。
- 录制功能开启后,中控屏顶部状态栏显示
图标;
- 录音录像功能开启后,中控屏顶部状态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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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关闭后,中控屏顶部状态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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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故障时,中控屏顶部状态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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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下电后,行车记录仪将不在工作。
- 首次登录车机账号时,在开机引导界面同意行车记录仪隐私可默认打开行车记录仪。
▍ 抓拍录像
抓拍录像也被称为紧急录像,触发方式分为自动触发、手动触发。
- 自动触发:当检测到发生碰撞、紧急制动等情况时,行车记录仪自动记录触发时间点前 30 秒和后 30 秒的视频,并显示在抓拍录像文件夹中。行车记录仪在未插入外置存储设备时,也可触发抓拍录像视频,此视频会存储在车机存储中,并且最多占用 6 GB 的车机存储空间。当 6 GB 空间录满之后,时间最早的抓拍录像视频会被最新视频覆盖。
- 手动触发:可通过行车记录仪应用内手动点击触发、语音触发、方控触发抓拍录像(如果方控功能可用)。抓拍录像功能触发后,系统自动记录触发时间点前后近 2 分钟的视频,并显示在抓拍录像文件夹中,抓拍录像时不会暂停循环录制,且循环录制会保存与抓拍录像同时间的视频。
- 抓拍录像开启之后,如果行车记录仪未打开,则会默认打开行车记录仪开关。
- 如果外置存储可用,行车记录仪会将车机存储空间中的抓拍录像视频移动到外置存储中。
- 手动触发抓拍录像功能只能在外置存储可用情况下使用。外置存储卡中抓拍录像的视频不会被自动覆盖,外置存储空间存满后需要手动删除,否则将影响视频的录制功能。
▍ 循环录像
当行车记录仪开启后,行车记录将会持续录制循环视频,直到退出。
循环录像存储于循环录像文件夹中,当文件夹录满后,时间最早的视频将会被最新视频覆盖,但是锁定的视频不会被覆盖。
循环视频覆盖时,不区分用户,可以将其他用户下的循环视频覆盖掉。
▍ 拍照
抓拍车外图片或者视频回放的画面截图,显示在图片文件夹中。图片查看时,支持双击放大、缩小;双指放大、缩小等操作。
▍ 查看与设置行车记录
- 数据回看:在首页可查看行车记录仪录制的抓拍视频、循环视频、图片和哨兵录像。
- 实时画面:点击“实时画面”按钮,切换至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画面。
- 编辑:切换至编辑模式,对已存储视频和图片进行删除、导出到手机。针对循环录像,还可以锁定视频,锁定后该视频不能被覆盖。
- 设置:设置行车记录仪功能。
- 行车记录仪:可开启、关闭车辆每次启动后自动开始循环录像的录制。
- 录像时录音:可开启、关闭行车记录仪的录像时录音的功能。
- 恢复默认设置并清除数据:删除所有用户下的行车记录仪数据,行车记录仪设置项恢复到默认出厂状态,并格式化外置存储设备。
恢复默认设置并清除数据之后,所有用户的行车记录仪设置项都会被删除,需要手动打开行车记录仪录制功能。
▍ 数据导出
- 在行车记录仪编辑模式下,选择视频或照片使用直接导出并发送至手机。
- 在视频列表界面,长按视频封面,可将该组视频导出并发送至手机。
- 在行车记录仪视频播放页面,点击分享按钮,可将该组视频导出并发送至手机。
- 在行车记录仪视频播放页面,使用录屏分享功能导出至手机,可录制想要视频片段,导出到手机中,该模式下导出的视频带有水印数据。
- 拔出USB接口中的 U 盘,将其插入电脑即可进行数据导出。
数据导出至手机功能,仅支持华为手机使用。
▍ 车内录音
行车记录仪支持录音功能,该功能默认为关闭状态,需手动开启。
您可以在行车录制的设置界面中,点击“视频录音”,开启或关闭该功能。
当录音功能打开后,中控屏顶部状态栏显示图标,录制视频的同时进行录音。
视频录音功能打开之后,会在下一组视频生效,当前录制的视频不会带有录音。
▍ 行车数据水印
行车记录仪支持水印功能,功能默认打开,部分行车信息将以水印的形式叠加在视频中显示。
常见的水印信息包含:车辆速度、挡位信息、加速踏板状态、制动状态、主驾安全带信息、以及智驾状态的各种信息。
行车记录仪视频水印普遍存在一定的延时,仅供参考。
▍ 数据权限
- 登录时产生的数据,仅可查看当前用户下录制的视频和抓拍的图片。
- 未登录时产生的数据,只有车主以及未登录账号情况下可查看。
- 不同用户,需分别进行车辆的权限授权操作和行车记录仪功能设置。
▍ 存储
外置存储位置:前排副仪表下方,在 USB 接口插入 U 盘。
存储卡容量:可在行车记录仪页面查看存储卡当前用户的循环视频容量、抓拍录像容量、图片容量、存储卡总容量等,及不同数据类型的容量占比。
- 带哨兵模式的车型,行车记录仪和哨兵功能各自使用外置存储一半的容量。
- 循环视频、抓拍录像、图片的容量显示仅显示当前用户下的数据、其他用户下的数据会显示为其他。
- 存储卡要求:使用正版的 U 盘,容量建议使用 128 GB 及以上,只支持 exFAT 格式 U 盘。
- 最低持续写入速度至少达到 10 MB/s,最大写速率大于 20 MB/s,支持 USB 2.0 及以上协议、写入寿命为“高耐久”及行车记录仪专用系列的 U 盘。
- 已正确格式化为 exFAT 文件格式,其它格式可能导致视频无法落盘或使用。
- 如果在行车记录仪录制期间插拔存储卡或行车录像过程中,若车辆意外断电(如发生严重碰撞等),正在录制的视频可能无法及时保存,从而导致视频缺失、紧急视频生成失败等情况。
- 已录制的视频和照片仅存储于 U 盘中,请您务必妥善保管 U 盘,避免 U 盘或者 U 盘内中的数据损坏或者遗失。
- 其他文件不应存储在行车记录仪文件所在的 U 盘,将其他文件存储在该 U 盘中,可能会造成数据丢失。
- 使用行车记录仪时,系统会访问摄像头权限、车辆外置存储权限、车辆行驶中的信息数据,以实现视频的录制。请驾驶员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所在场所关于摄像头使用规定的要求的前提下使用行车记录仪,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 在使用行车记录仪“循环录像” 、“抓拍录像”、拍照 、和“录像时录音”等功能时,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尊重第三方合法权益。